二、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
(三)2021年财政政策。
1.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。
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。加大基础研究投入,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.6%,重点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,以及支持基础研究领域科研院所、科技创新基地、科研人才等。
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。统筹相关资金,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,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,加快构建自主可控、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。
激发企业和人才创新活力。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%政策,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到100%,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。
2.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。
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。加大税收、社保、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,着力优化收入分配结构,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,扩大中等收入群体,逐步改善城乡、区域、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。
积极拓展投资空间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。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100亿元,增加100亿元,继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,推进“两新一重”等重大工程建设。
在扩大内需的同时,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进出口稳定。外经贸发展资金安排117亿元,增长10.2%,促进贸易创新发展。支持稳步推进
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。
3.支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。
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。继续增加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,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。
支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。支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。加快出台长江经济带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政支持政策,研究制定“十四五”时期支持
西藏、
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政策体系。
支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。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安排350亿元,健全成本分担机制,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。
4.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。
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落实藏粮于地、藏粮于技战略,支持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,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,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。
支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。加大先进、高端、智能化农机购置补贴力度。积极支持培育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,推进适度规模经营,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,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
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,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)安排1561亿元,增加100亿元,重点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、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。
5.支持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。
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75亿元,增长10%,重点支持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和打赢蓝天保卫战。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17亿元,增长10.2%,主要用于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,增长10%,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。
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882亿元,增长11%,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、提供生态产品。
支持做好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。进一步支持风电、光伏等可再
生能源发展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,增加可再生、清洁能源供给。